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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高职分类考试综合评价考生答疑

导读:陕西高职分类考试主要包括高职综合评价招生和示范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两种模式。省内国家级、省级示范高职院校,可自行或联合采取单独考试招生模式,也可采取高职综合评价招生模式。其他高职院校采取高职综合评价招生模式。

  陕西高职分类考试招生模式中包括综合评价招生模式,下面我们一起来具体了解一下“综合评价”吧!

  

陕西高职分类考试

 

  一、什么是综合评价?

  分类考试招生是把国家统考改革为在省教育厅和省招办的监督指导下,由各院校自行组织考试,扩大院校招生自主权。同时,考生也拥有更多选择,从而根据自身特点进入自己满意的学校,选择喜爱的专业。

  陕西省春季进行的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主要包括高职综合评价招生和示范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两种模式。

  二、综合评价的优势

  1. 多元录取,缓解高考压力

  综合评价录取是以考生综合素质为主要参考依据,降低了“一考定终身”的风险,为考生填报心仪的院校提供更多可能。

  2增加录取机会

  综合评价的招生对象为普高生和三校生,不同层次考生均可报名。

  3高考双保险

  综合评价未录取者仍可参加包括高考在内的其他类型的考试招生。

  4增加学生阅历,提升能力

  综合评价需通过的笔试、面试等考核考核所需要的知识储备涉及较广,考生提前储备知识,有利于提升自身素养和知识面。

  三、高职综合评价招生属计划内招生吗?

  综合评价招收的学生属于统招范畴。通过分类考试招生进入院校的考生,其计划性质、在校待遇、毕业证书、就业政策都与参加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并被录取的考生相同。享受国家补助待遇,属于国家计划内的招生,颁发由教育部电子注册的专科统招毕业证。

  以上是“陕西高职分类考试综合评价考生答疑”的所有内容,考生如果想获得更多关于陕西高职分类考试相关资讯,如陕西高职单招考试时间、陕西高职单招考试大纲、备考资料等相关信息,敬请关注陕西高职分类考试网持续更新的最新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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