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凌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示范高职单独考试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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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意见,确保我院单独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和陕西省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办学及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我院单独招生工作,严格实施阳光工程,全面公开招生信息,接受学院纪检部门和广大考生的全程监督,保障单独考试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地开展。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杨凌职业技术学院
国标代码:10966
在陕招生代码:8113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杨凌职业技术学院
证书种类: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专科毕业证书
办学地点:陕西省杨凌示范区渭惠路24号
邮 编:712100
学院网址:www.ylvtc.com
第四条 学院简介
杨凌职业技术学院创办于1934年,为全国首批28所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院校建设单位、全国重点建设的31所示范性职业技术学院、国家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等,87年来共培养各类专业技术人才23万多名,先后荣获省级以上奖励60多项。学院地处杨凌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占地面积1630亩,在校生2万余人。拥有现代化、生产性校内实验实训室220个,校外实习实训基地171个,校外产学研示范基地11个,形成了具有职业训练、教学科研、技术交流和社会服务于一体的实训体系。
学院设有16个分院部,开设有8大类73个高职专业。近年来,毕业生就业率均在96%以上,专升本上线率在80%以上,学院连年被评为陕西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先后获得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首批50所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国家技能人才培养突出贡献单位、全国职教先进单位等殊荣。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学院招生委员会是单独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负责确定招生政策及招生工作中重大事项的决策。
第六条 学院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根据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省招办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学院招生委员会的决定。学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私自从事招生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七条 学院在省教育厅核定的年度招生计划内,根据学院发展规划,综合考虑社会需求和毕业生就业等情况制定分专业、分类型招生计划,报省教育厅审核后,由省教育厅下达。 学院招生专业为陕西省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分类招生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专业包含:农业类、林业类、畜牧业类、测绘地理信息类、环境保护与安全类、电力技术类、建筑设计类、土建施工类、建筑设备类、建设工程管理类、市政工程技术、房地产类、水利类、机械设计制造类1、机电设备与自动化类、汽车制造类、生物技术类、化工技术类、食品工业类、药品制造与管理类、铁道运输类、道路运输类、城市轨道交通类、电子信息类、计算机类、通信类、药学类、财经商贸类1、财经商贸类2、护理、公共卫生与健康管理类、旅游类、文化艺术类、教育与体育类、公共管理与服务类等34个专业类,73个专业及方向。目前院校招生专业尚未备案,考生正式录取专业以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20年)》为准。
第八条 单独考试招生仅在陕西省内开展。
第五章 报名及考核办法
第九条 报名对象
申请参加高职单独考试招生的考生必须已参加2021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以下简称普高生)或陕西省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招生考试报名(以下简称“三校生”),且符合资格要求。
第十条 院校申请
1.2021年3月4日至3月5日,登录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www.sneac.com)陕西省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网上管理平台查看我院招生章程、计划及专业类视频,做好申请准备。
2.3月6日9:00至3月10日17:00,再次登录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www.sneac.com)陕西省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网上管理平台,向我院提出申请。
第十一条 专业志愿填报及确认
考生于3 月6日10:00至3月12日18:00,在我院网站(www.ylvtc.com)进行专业志愿填报和确认(可填报6个专业志愿),并在我院单独考试招生报名平台打印准号证,也可现场办理(杨凌示范区渭惠路24号)。
第十二条 考试时间及内容
1.考试时间
2021年3月13日8:30-11:30在我院进行文化素质考试。3月13日14:00至18:00、3月14日8:30至12:00、14:00至18:00, 在我院进行职业适应性测试(普通高中毕业生和高中同等学力者)和职业技能测试(三校生)。
2.考试内容
(1)文化基础考试
所有考生均应参加文化素质测试。考试形式为笔试,由示范性高职院校统一命题,统一考试时间,统一阅卷,我院组织考试,时间为180分钟,在一张试卷上综合考核学生的语文、数学、英语知识,每科100分,总分300分。
(2)职业适应性测试和职业技能测试
对普通高中毕业生和高中同等学力者,由我院依据各个专业类测试标准,进行面试与职业素养、动手能力等测试。对“三校生”,由我院依据各个专业类测试标准,进行面试与操作考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总分300分。
第十三条 我院于3月25日17:00前,向省招办网上管理平台上传汇总成绩。于3月26日17:00前,将预录取名单通过省招办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网上管理平台报送省招办,并在我院招生网上进行公示。并于4月3日9:00至9日17:00向省招办报送递补预录取考生信息。
第十四条 报到注册
1.3月26日17:00前,在我院招生信息网上公示第一轮预录取考生名单。第一轮预录取考生于3月27日至4月2日17:00前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到我院(南校区)报到注册,预期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2.4月7日17:00前,在我院招生信息网上公示第二轮预录取考生名单。第二轮预录取考生于4月8日至9日中午12:00,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到我院(南校区)报到注册,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我院于2021年4月22至23日,到省招办为已报到注册新生办理正式录取备案手续。
第十五条 严格按照杨凌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分类考试招生防疫工作预案,做好考生体温检测、隔位就坐、考场消杀等工作。
第六章 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 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笔试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成绩。以不低于实考人数3%的淘汰比例,确定预录取人数。(总分:600分。按不同类型和专业划定录取控制线,以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总成绩相同时,按照文化课成绩依次排序录取。)
第十七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为基本原则。学校提出特殊身体健康要求的专业,考生必须依据自身健康状况按照要求填报。对于高考体检结果或学校体检复查结果不符合前述规定或要求的考生,学校可取消其被预录取或录取资格。
第十八条 对于技能拔尖人才免试政策,根据(陕招办〔2014〕21号)文件执行。
第七章 收费标准
第十九条 我院严格按照陕西省发改委、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确定收费标准。
学费:5500元/年;
住宿费:570元~1100/年。
第八章 奖、贷学金及困难学生资助措施
学院实行“奖学金、助学金、生源地助学贷款、困难补助、减免学费”等资助措施,在注册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入学。
第二十条 国家奖学金:8000元/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学年;国家助学金:一般贫困2800元/学年,特困3800元/学年。
学院奖学金:学院一等奖学金2000元/学年,二等奖学金1000元/学年,三等奖学金400元/学年。
勤工助学:学院为贫困生提供劳动岗位。
第二十一条 助学贷款:我院属于陕西省教育厅确定的可以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的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考生可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每人每年不超过8000元。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经我院招生委员会制定,上报省教育厅审核通过。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以国家教育部及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有关政策规定为准,由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联系方式:
网 址:www.ylvtc.com
咨询电话:029-87083921、87083005、87084411、87083400、87083940(传真)。
文章内容节选自:杨凌职业技术学院
此文章来源链接:https://zsw.ylvtc.cn/info/1033/164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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