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时间:08:00 - 24:00

18979108323

您现在的位置: 陕西高职分类考试网 >  招生院校 > 西安职业技术学院 > 学院动态  > 西安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录取规则

西安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录取规则

导读:陕西高职分类考试网分享西安职业技术学院高职综合评价招生学习动态:西安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录取规则。

  陕西高职分类考试网分享西安职业技术学院高职综合评价招生学习动态:西安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录取规则。

  

西安职业技术学院


  西安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 综合评价总成绩计算方法

  综合评价总成绩为600分。

  对于具有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普高生综合评价总成绩=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折算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

  对于“三校生”及其他不具有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考生综合评价总成绩=文化素质测试成绩+职业技能测试成绩。

  第十七条 录取时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依据综合评价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以不低于实考人数3%的淘汰比例,确定录取人数。综合评价总成绩相同时,依次参考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成绩、文化素质测试成绩或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专业划分时根据考生专业志愿先后顺序,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录取专业,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满足的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根据实际情况调剂到其他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不予录取,由此产生的计划差额参加递补录取。

  第十八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为基本原则。对于高考体检结果不符合前述规定的考生,学校将取消其被预录取或录取资格。

  本文转载自:https://zs.xzyedu.com.cn/info/1003/1603.htm

  以上就是“西安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录取规则”的全部内容,了解更多陕西省职教高考招生院校详细,欢迎访问陕西高职分类考试网!


相关文章推荐